清初仍袭明制,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改行“营造尺库平制”
。
长度以一百粒黍子纵向排列为一尺(合32厘米),单位有里、丈、尺、寸。
地积单位有顷、亩、分、厘、毫、丝、忽、微、纤(官方文件记录到纤)。
容量以营造尺31方寸600分为升(合1035毫升),单位有石、斗、升、合、勺、抄、撮、圭、粒、粟。
重量单位有斤、两、钱、分、厘、毫、丝、忽、微、纤、秒、尘。
大汉都督府于武昌成立后,为适应军制改革以及武器生产,政府公布《权度法》,实行公制(米制时称乙制)与营造库平制(甲制)并行,规定甲制为过渡辅制,甲制以乙制为比较标准。
甲制单位不变,乙制长度以公尺(米)为单位。
公尺以新米原器的长度为准。
长度单位有公里、公尺(米)、公分(厘米)、公厘(毫米),均为10进。
面积单位有平方公里、平方公尺、平方公分,均为100进。
地积单位公顷、公亩,均为100进。
体积单位有立方公丈、立方公尺、立方公寸,均为1000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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